广西2022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安排


广西2022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安排


广西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2年全国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厅〔202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要求,进一步增加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学机会,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应用型人才,经研究,决定2022年继续开展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
(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区内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
二、招生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 。
1.基本素质 。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
2.学习成绩 。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 。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
3.优先选拔条件 。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由我厅认定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 。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
4.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条件 。
1.基本素质 。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
2.遵纪守法 。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
三、招生方式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方式及比例 。
【广西2022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安排】1.选拔方式 。各高校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 。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 。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存档备查 。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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