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
【中山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本市上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缴费基数,按以下规定费率执行,个人按年缴纳:
(一)城乡居民、持居住证人员个人按缴费基数1.4%的费率缴纳,市、镇街两级财政各按缴费基数0.6%的费率给予补助 。
(二)大中专学生个人按缴费基数1.0%的费率缴纳,本市户籍大中专学生市、镇街两级财政各按缴费基数0.6%的费率给予补助,非本市户籍大中专学生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财政按缴费基数1.2%的费率给予补助 。
(三)中小幼学生个人按缴费基数1.0%的费率缴纳,本市户籍中小幼学生市、镇街两级财政各按缴费基数0.6%的费率给予补助,非本市户籍中小幼学生由市、学生就读学校所在镇街两级财政各按缴费基数0.6%的费率给予补助 。
具备多种身份的参保人,个人缴费费率按照规定的最低费率缴费,不得重复享受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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