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与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将对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政策 。
调整住院报销比例
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以上,医保统筹基金住院分段报销比例调整为:在职职工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额3万元(含)段,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1%、88%、83%;统筹基金支付额3-7万元(含)段,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3%、90%、85%;统筹基金支付额7-20万元(含)段,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5%、92%、87% 。以上各支付段,医保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再提高1个百分点 。
【河北省本级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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