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条件
【保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 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 , 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 , 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 , 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 , 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 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 , 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 ,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无论户籍是否迁移 , 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 其生存认证由待遇发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
推荐阅读
- 保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 港澳居民离开内地社保缴费年限怎么处理?
- 保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 未就业港澳居民参加中山居民养老保险怎么缴费?
- 保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 港澳居民达到退休年龄但缴中山社保不到15年怎么办
- 保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 保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 保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 保定社保卡信息管理系统升级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