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能提升计划申领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条件


莞能提升计划申领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条件


【莞能提升计划申领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条件】根据《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相关内容 , 实施“莞能提升”计划 。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 推动在莞人才学历素质和技术水平全面跃升 。
1.申领能力提升培养资助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 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
(2)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
(3)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 , 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 或取得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 。
2.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标准如下:
分类
条件类别
资助标准
资助方式
资金来源
学历、学位类
本科学历
(或学士学位)
3000元/人
一次性发放
市财政和用人单位所在镇(街道、园区)财政按7:3比例分担(其中市属非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人才资助资金均由市财政承担)
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类
初级职称
(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类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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