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榆中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指南


兰州榆中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指南


兰州榆中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指南
一、申领人员范围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 。具体如下:
(一)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二)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三)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
【兰州榆中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指南】二、申领方式及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原则上应申请户籍所在地省份发放优待证 。非甘肃省户籍对象申请甘肃省发放优待证的,应在常住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或有常住地房产证明 。
(一)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 。申请人(含代为申请的监护人、受托人)携带相关材料(详见申请材料)向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
2.网上申请 。申请人如果已进行建档立卡且信息完善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退役军人服务平台(网址:https://fwpt.mva.gov.cn:9433/net-portal/login),在线提交申请 。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登录网址,按照提示进行实名注册、登录;
(2)按照操作提示,上传照片、完成申请信息填写;
(3)在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完成人脸识别、手机号验证、阅读并同意信息授权后,提交申请;
(4)系统页面上方出现“提交成功”,申请受理过程完成 。
3.入户办理 。对于年龄超过80周岁、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有关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
(二)申请材料
在建档立卡信息完善后,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申请时,需提供身份证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 。其中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20K至50K 。
2.委托他人申请时,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照片(规格同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 。书面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 。
3.监护人代为申请时,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照片(规格同上)、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者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村(社区)居委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
非我省户籍对象申请甘肃省优待证发放的,除提交上述有关资料外,还需提供常住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或有常住地房产证明的材料 。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2)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3)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
  四、申领地点
申请人向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均可申领优待证 。
榆中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0931-5635832
榆中县城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931-5226746
榆中县夏官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931-5282207
榆中县和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931-5278494
榆中县金崖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931-5301144
高新区定远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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