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外市自建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中山外市自建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中山外市自建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提取条件
自建房可在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起三年内提取一次 。
所需资料
1、*提取人居民身份证;
2、不动产权证书(在登记日起三年内 , 可申请提取一次);
▲3、*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
全部为原件(其中带*号资料由申请人现场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查验的 , 或《中山市“免证办”事项清单》内涉及的证照可提交电子证照 , 带▲号资料为非必要 , 涉及特定情形时提供)
注意事项
1、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房款 , 提取限额为1500元/平方米 。两人以上(含两人 , 夫妻除外)共同建房 , 按照不动产权证列明所占房产份额的比例分配确定每人提取金额 。
【中山外市自建房公积金提取指南】2、外市一次性购房、自建房的申请人须将申请资料原件正本留下 ,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 中心在收到核实回复后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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