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登记材料


中山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登记材料


【中山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登记材料】中山居民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复印件为男女双方身份证正反面 , 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 。
香港居民
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双方当事人
(一)双方当事人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 。
(二)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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