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 洛宁县电动车登记管理条例( 二 )


对于以上非机动车登记管理办法有何建议,洛宁县交警大队也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在6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及其依据、理由,以邮件、书信、留言等方式反馈至洛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电子邮箱:lnxjjdd@163.com
【征求意见稿 洛宁县电动车登记管理条例】通讯地址:洛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办公楼3楼30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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