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简章( 二 )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考生按宁夏教育考试院填报志愿的时间要求首先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填报志愿并且志愿中选择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我校在接收到考试院的电子投档后实行“文化课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分别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 , 单科顺序的排序原则:语文、数学、外语 。文化课考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 。职业技能测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 , 我校认可其专业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
第五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复查 , 经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
第十五条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 ,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 , 颁发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的毕业学校名称为“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毕业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
第十六条 信息公开
为了加强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 , 通过学校招生网站、新闻媒体等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 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 , 提高信息公开时效 , 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 。
第六章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及助学贷款
第十七条奖、助学金
1.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学校奖学金600元/学年 。
2. 面向贫困家庭学生设有助学金:燕宝助学金2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学年 。
第十八条学费减免及助学贷款1.宁夏户籍考生学费减免4200元/学年 。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可到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相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 , 学校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
第七章招生监督
第十九条本校郑重承诺:在招考录取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生简章执行 , 实行阳光招生 , 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951-4772077 。
第二十条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 学校专门成立招生监督委员会 , 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一条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政策公布网站:http://www.nxpec.edu.cn
咨询电话:0951-4772020 / 4772022
第二十二条 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简章】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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