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电动自行车相关登记业务办理须知( 二 )


(六)车辆被盗抢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被盗抢的,辖区交警大队应当根据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申请及有关办案部门提供的情况,在登记管理系统内记录,停止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业务 。被盗抢电动自行车发还后,辖区交警大队应当恢复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业务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通过“石家庄公安交警”“石家庄车驾管在线”微信公众号进入“石家庄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系统”点击“我的车辆”、“车辆号牌报失”选择“车辆被盗抢报失”,完成报失操作即可 。
三、业务办理启动时间
(一)市区桥西、新华、裕华、长安、高新区交警大队于2022年5月16日起正式启动办理 。
(二)其他各县(市、区)交警大队于2022年6月1日起正式启动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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