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东莞创新人才引进补贴申请指引


2022东莞创新人才引进补贴申请指引


1.申领综合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2)引进前已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 或引进前已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或引进前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 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
(3)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 , 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4)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
2.综合补贴标准如下:
2022东莞创新人才引进补贴申请指引


3.注意事项:
(1)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仅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职业资格 。
(2)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按副高级标准执行 。
(3)本办法所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 。
(4)申请人限以一种条件类别申领综合补贴 , 补贴标准按其首次提出申请时的户籍信息确定 。申请人已申领我市相同类型补贴的 , 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
(5)申请人申领的综合补贴采用分年发放方式的 , 须逐年提出补贴申请 , 且申请当年须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条件 。申请人首次提出综合补贴申请时具有我市户籍 , 但第二年或第三年提出申请时已不再具有我市户籍的 , 不再受理其申请 。
(6)已申领综合补贴的 , 不得再以同一分类内的同一条件类别或更低层次条件类别申领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
4.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各镇街(园区)咨询电话及受理地址
受理窗口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南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南城街道新基长生水路8号
28057023
东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东坑镇政府南楼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83868321
89300308
企石镇综合服务中心
企石镇湖滨北路130号
88077009
望牛墩镇综合服务中心16、17、18号窗口
望牛墩镇综合服务中心2601号
81318192
凤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凤岗镇永盛大街政通路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岗分局二楼培训就业办
82522506
万江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万江街道万江墟社区徐屋街10号
22179978
中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中堂镇群英路9号
88815945
樟木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樟木头镇银河北路3号人社分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
87123986
87793303
莞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3号窗口
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3楼
22385869
22385687
松山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松山湖高新区市民中心40-41号窗口
22892062
【2022东莞创新人才引进补贴申请指引】常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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