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1日起,厦门市医保年度调整为按自然年度执行,即从原来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将今年下半年作为调整过渡期 。
“三调整”:过渡期内按半年标准执行
调整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按半年标准缴纳
我市现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标准为1140元/人/年 。过渡期内,按现行的半年标准,即570元/人征缴,其中,个人缴费为200元/人、财政补助为370元/人 。过渡期半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在今年4-6月集中征缴 。
需特别提醒的是,医保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调整为每年10-12月缴纳下一年度保费,具体缴费标准届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即今年10-12月要缴纳2023年1-12月的城乡居民医保费 。
调整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半年标准预划拨
过去,每年7月1日将本市职工全年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预划入到个人账户 。过渡期内,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半年标准一次性预划入 。
2023年起,本市职工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和划入方式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
调整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按半年标准收取
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现行标准为120元/人/年,过渡期内按半年标准60元/人缴交,其中,签约个人承担10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3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担15元 。2023年起,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
“一延长”:医保费用报销截止期限延长
过渡期内,即参保人员在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医保费用报销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9月30日 。
2023年起,参保人在自然年度内发生的医保费用,报销截止到下一自然年度开始后的3个月内,即次年的3月31日前 。
“一不变”:医保待遇保持不变
【2022厦门城乡居民医保调整过渡期缴费标准】为保障参保人权益,过渡期内,参保人各项医保待遇均保持不变,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政策均按一个完整医保年度执行,待遇不变 。
推荐阅读
- 2022洛阳供暖时间会延长吗?
- 2022厦门外地户籍人员被停保后如何继续参保?
- 天津东丽区2022公租房房源情况一览
- 附技能高考时间 湖北高考时间2022年具体时间表
- 附入学条件及招生电话 2022武昌区中山路小学招生简章
- 2022武汉重点物资运输货车通行证是什么?有什么用?
- 2022厦门惠民保参保要求一览
- 时间+规则+方式 天津2022东丽区公租房登记指南
- 附流程图解 厦门医保如何建立家庭共济账户?
- 2022天津公租房选房需要带什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