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时间+入口+材料 张家港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申请指南


条件+时间+入口+材料 张家港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申请指南


申报条件:
一、紧缺人才薪酬补贴资格认定
申报2021年度紧缺人才薪酬补贴资格认定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通过人才礼遇分类认定的A~E类人才(不包含创业类人才);
2.来我市时间不超过3年(指2019年1月1日后首次来港工作) , 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 且在我市连续正常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满12个月;
3.本人专业、技能与所在岗位匹配 , 且专业、技能符合当年度《张家港市紧缺专业目录》《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见申报网站“政策文件”栏);
4.申请人在申报当年度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7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 特别优秀人才可一事一议 。
二、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续领
申报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续领的对象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已通过2020年度紧缺人才薪酬补贴资格认定(名单见附件1);
2.目前仍在我市工作 , 且工作业绩获得用人单位认可 , 单位同意其申报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续领;补贴期间 , 人才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 , 停止发放薪酬补贴;仍在我市工作的 , 需经新单位同意并推荐后 , 再予以续发或补发);
3.过去12个月连续正常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
申报时间:
2022年5月16日0时至2022年6月2日24时 。
申报方式:网上申报
申报入口:点击进入
申报流程:
进入“紧缺人才薪酬补贴资格认定”或“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续领”申报系统页面 , 按要求完整填报单位及人员信息 , 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
申报材料:
1.申报紧缺人才薪酬补贴资格认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2)用人单位推荐意见书(样表见附件2);
(3)最高全日制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4)税务局出具的申请人在工作单位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完税证明(所属期为2021年5月—2022年4月);
(5)个人所得税APP工资薪金收入凭证(制作方法见附件3);
(6)人社局出具的申请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2022年4月往前在港工作的所有参保记录) , 未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须提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含首次签约合同及有效期内的合同)
2.申报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续领须提交以下材料:
(1)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续领申请推荐意见书(样表见附件4);
(2)近12个月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未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须提交近12个月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
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材料须在申报系统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2.人才礼遇分类认定证明超出有效期的须先申请“人才礼遇分类认定资格延续” , 通过后方可继续申报;
3.离开原申报单位重新在张家港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就业的 , 须先申请“人才礼遇分类认定信息变更” , 通过审核后方可继续申报 。
【条件+时间+入口+材料 张家港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申请指南】部分材料下载:
1.2021年度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申领人员名单
2.用人单位推荐意见书(样表)
3.个人所得税APP工资薪金收入凭证制作方法
4.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续领申请推荐意见书(样表)
5.个人所得税缴纳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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