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哪些情况认定为家庭现有房屋?


济南哪些情况认定为家庭现有房屋?


哪些情况认定为家庭现有房屋?
无房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无以下房屋: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承租的公有房屋或公租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房屋,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房屋,已参加房改并审批通过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房屋,其他实际取得的房屋 。
城市低收入证明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申请家庭的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含) 。
怎样办理城市低收入证明?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请办理城市低收入证明认定;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且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在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办理 。
【济南哪些情况认定为家庭现有房屋?】城市低收入证明办理程序按照民政部门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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