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田县2022上半年教资认定公告


西安蓝田县2022上半年教资认定公告



西安蓝田县2022上半年教资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22〕14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蓝田县工作实际,现将蓝田县2022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本次蓝田县负责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包括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中学及中等职业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西安市教育局负责认定,申请人请登录西安市教育局网站查看相关公告 。
二、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蓝田县的社会人员、持有蓝田县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及在蓝田县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
温馨提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有效 。为了方便申请人,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及专升本在读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者学籍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
(二)取得相应学历 。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
温馨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点击进入)查询学历,查询不到的学历请及时申请学历认证报告)
(三)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申请语文、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
(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考试合格后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
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有良好身体素质 。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
四、认定流程及工作安排
申请人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领取证书”的流程进行 。
(一)网上报名
本次认定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8:00—6月20日17:00(网上报名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 。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