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2022上半年教资认定公告


陕西安康2022上半年教资认定公告



陕西安康2022上半年教资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陕西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安康实际,现将安康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安康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安康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安康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
2.在安康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安康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
3.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
4.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
5.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在学校所在地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也可在毕业后回户籍地参加下半年或第二年教师资格认定 。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0日17:00 。
2.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选择安康市教育体育局(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完成申报 。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
安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安康市教育体育局统一认定 。
安康市现场审核确认点为安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汉滨区育才路92号,电话:3219167) 。
(二)体格检查
申请人员完成网上申报后,于5月25日-6月24日(工作日 。周六周天不接待体检)到安康市中医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汉滨区巴山东路47号,电话:8183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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