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类人才 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认定申报条件


金融类人才 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认定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
(一)金融A类人才
支持方向一: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年纳税超过2亿元)的金融机构(总部)董事长、总经理、首席运营官(行长) 。
支持方向二: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年纳税超过2亿元)的世界500强的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 。
(二)金融B类人才
支持方向一: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年纳税超过1亿元)或规模较大(实缴资本超过10亿元)的金融机构(总部)的董事长、总经理、首席运营官(行长)
支持方向二: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年纳税超过1亿元)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 。
支持方向三:中国风险投资机构50强和中国金融科技50强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首席运营官(行长)
【金融类人才 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认定申报条件】(三)金融C类人才
支持方向一:受国家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金融机构(总部)董事长、总经理、CEO(行长)及核心管理人员(每家机构申请C类人才合计不超过3人) 。
支持方向二:受国家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及核心管理人员(每家机构申请C类人才合计不超过3人) 。
(四)金融D类人才
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注册金融风险管理师(FRM)、中国精算师(CAA)、注册会计师(CPA)、英国特许会计师(AC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执业资格证书的高新区金融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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