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南京栖霞区小升初报名有哪些要求


2022南京栖霞区小升初报名有哪些要求


户籍审定
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常住户口 , 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 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 , 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 。
小学毕业生户籍及其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等相关信息 , 经就读小学和区教育局审核认定后 , 原则不做变更 。
(1)符合下列情况的 , 可在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①毕业生户口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常住 , 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 , 毕业生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有产权证)在施教区常住的 。
②毕业生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 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
③毕业生户口自出生之日起随父母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 , 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 , 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
(2)户籍审定中其它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关于拆迁户子女入学问题的处理
①毕业生家庭拆迁后已拿拆迁安置房并实际入住 , 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 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孩子及监护人的户口迁入 , 在拆迁安置房所在施教区初中入学 。
②毕业生家庭拆迁后已拿拆迁安置房并实际入住 , 但因政策等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 应出具相关证明和有关材料 , 在拆迁安置房所在施教区初中入学 。
③毕业生家庭拆迁尚未拿到拆迁安置房 , 应出具相关证明和有关材料 , 在原施教区初中入学 。
●关于户籍变更问题的处理
在招生工作开始后 , 毕业生户籍在本区内变更的 , 原则上在原户籍所在施教区初中就读;就读确有困难或由外区迁入我区的 , 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
●关于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问题的处理
自2023年起 , 原则上 ,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初中招生报名前一年办理好二手房房屋产权证及全家户口迁入手续 , 并实际居住 。每套住房3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初中就读(多胞胎、符合政策的孩子除外) 。
●关于集体户或户籍空挂户子女就学问题的处理
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等其它特殊情况 , 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
招生办法
1、公办初中
(1)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 。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 在本区小学就读的由现就读小学组织升学报名;外区就读的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升学报名 。应届小学毕业生学位派定后 , 须在规定时间持《公办初中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单》 , 到指定学校报到 。逾期不报到的 , 作自动放弃处理 。
2022年 , 栖霞区新开办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仙林学校初中部文澜路校区 。
(2)热点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 。区教育局将采取控制热点学校招生规模、空余学额实行电脑派位等方式 , 确保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符合上级相关规定 。
(3)符合政策照顾对象适当照顾 。根据南京市相关规定 , 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过程中 , 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 ,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 。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 , 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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