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合肥市市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四 )


(6)“强基实验班”、“杨振宁班”、“国防教育班”招生 。
合肥一中、合肥六中、合肥八中实行“强基实验班”招生,一中滨湖校区计划招生80人、一中瑶海校区计划招生40人,六中计划招生40人,八中计划招生40人,按照中考分数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合肥一中瑶海校区举办“杨振宁班”,计划招生40人;举办“国防教育班”,计划招生50人 。具体招生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公布实施 。
6.补录工作 。
市教育局将公布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补录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未录取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实行征集志愿录取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
(二)中等职业学校
录取原则、条件、办法等另行通知 。
五、有关要求
(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 。各招生学校要增强服务意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按时间、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有关招生政策,积极通过校园网、橱窗、班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以及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全面宣传有关政策,对普通高中属地招生、中考外语口语考试、网上评卷对答题方式的要求、网上填报志愿、平行志愿录取办法等,做好具体指导和相关政策解答工作,尤其要加强对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宣传,引导义务教育生源就近入学、合理选择初中学校 。同时,要对考生报考资格、政策性加分、指标到校生等条件严格审查 。
(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新课程新教材和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实施方案,明确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促进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省示范自主招生学校要围绕办学特色,制定科学合理的招生实施方案 。严格审核报名资格,科学设置考核项目,按照招生实施方案组织专业考核,严格确定合格人数 。完善责任制度、公示制度、申诉制度,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保证招生办法、过程和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 。招生办法、预录名单要在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校园内公示3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三)各初中学校要正确指导考生及家长填报升学志愿,让其在填报志愿前充分了解填报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特色、收费标准等事宜;要指导考生根据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考生中考成绩、兴趣爱好、学习潜质等因素,合理填报升学志愿,不受任何机构或个人的虚假宣传误导 。各民办高中学校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办学成本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市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后方可执行,严禁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或备案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公民办学校都不得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
【2022合肥市市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四)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办学资质清查结果,没有下达招生计划、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招生专业,一律不得进行中职招生,不得与高职院校合作举办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进行专业结构调整 。对社会急需专业的招生要加大支持力度,对于社会需求饱和或毕业生就业率较低的专业要控制招生规模 。要不断创新招生模式和教学方式,积极面向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符合学历教育要求的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等群体招生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