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合肥市市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2合肥市市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合肥市市区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市区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
一、招生条件
(一)普通高中
在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2022届、2021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省示范高中只招收2022届初中毕业生 。外省户籍考生在我市市区被录取并就读普通高中的,高中毕业报考普通高校按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
(二)中等职业学校
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3+2”高职只招收参加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 。填报师范类志愿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 。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符合学历教育要求的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均可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
二、招生计划
综合考虑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办学标准以及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改革等因素,核定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 。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班级学额控制在50人以内 。三十五中承办的内地民族班、合肥特教中心残疾人综合高中和培智中职、合肥十中承办的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按有关规定执行 。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另文公布 。
三、志愿设置及说明
(一)志愿设置
市区统一设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 。“3+2”高职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志愿设置办法另行通知 。普通高中志愿共设置5个批次 。
提前批次: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校园足球、校园篮球定点学校招生;合肥三中、十一中、庐阳高中、三十二中体育特色班面向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招生;国际班招生;高校附属中学面向本高校教职工子女考生招生;完全中学直升生招生 。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设2个志愿,其他均设1个志愿 。
第一批次: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含指标到校生,同一志愿、同一录取最低分数线) 。设1个志愿 。
第二批次:省示范高中招生,中科大附中招生 。设3个平行志愿 。
第三批次:市示范高中招生,一般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外语特色班招生 。设4个平行志愿 。
第四批次:普通高中艺术特色班(美术、音乐、播音主持、舞蹈艺术等)、体育特色班招生 。设4个平行志愿 。
(二)有关说明
1.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填报资格 。填报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校园足球、校园篮球定点学校招生、完全中学直升生,以及合肥三中、十一中、庐阳高中、三十二中四校体育特色班面向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招生志愿前,考生须参加相关学校组织的或市教育局统一指导的专业考核并达到合格标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子女考生填报本校附属中学,须由附属中学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无误后,提前将考生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 。
凡具备资格而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具备多种填报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1个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可以填写2个志愿,但不得与其他提前批次志愿兼报),否则视为无效 。
2.填报第一批次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志愿的考生,根据录取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在联合招生志愿基础上,增设四个意向(一中滨湖校区意向、一中瑶海校区意向、六中意向、八中意向) 。考生可结合实际,选报且限报一个意向,不选报意向视为放弃第一批次三校联合招生志愿 。市教育考试院对填报第一批次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志愿的考生(不含自主招生),按照录取原则,分统招生和指标到校生,确定三校联合招生录取分数线和入围考生,再按其填报的意向学校预录取(分统招生、指标到校生) 。入围意向的考生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所有填报该意向的考生直接录取;入围意向的考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分统招生、指标到校生),所有填报该意向的考生按照统招生、指标到校生分别由电脑摇号均衡派位到意向或意向预录取未满的学校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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