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中考招生工作的通知( 三 )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中考招生工作的通知】15.未经审批的“国际班”“实验班”“试点班”等“项目班”和没有单独制定实施差异化教学方案等以“项目班”名义乱收费的一律不准招生 。经过审批且符合要求的“项目班”招生工作纳入市统一招生管理 , 实行计划单列 , 录取分数不低于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 学生入学和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
(二)照顾政策
1.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政(2021)48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内消(2021)17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公办(2019)51号) , 烈士子女 , 因公牺牲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公安民警子女: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满10年的现役军人及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及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可加20分录取 。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 可加10分录取 。
(1)少数民族考生:
(2)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不包括其他眷属);
(3)现役军人子女;
(4)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
3.从事环卫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的职工子女可加4分录取 。
4.所有考生只享受照顾分值中最高的一项进行加分录取 。
5.凡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 , 在报名时必须缴验相关的证件及证明材料 。
6享受加分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 , 经审验确认后 , 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予以公示 。
(三)考试科目与时间
1.中考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道德与法治、历史)、理科综合(物理、化学)、少数民族语文、体育 。
考生总分如下:
(1)总分满分为620分 。其中各科满分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文科综合10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40分);理科综合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体质测试40分 。
(2)参加少数民族语文考试考生总分满分为740分 。其中各科满分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文科综合10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40分):理科综合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少数民族语文120分;体质测试40分 。
2.初二结业考试
生物、地理综合试卷共100分(生物50分、地理50分) , 按60%计入中考成绩:结业考试成绩只能使用一次 。未参加初二结业考试的初三考生 , 可申请在中考结束后随下届考生参加结业考试 , 成绩计入当年中考升学总分 。
3.中考升学总分
(1)升学总分为680分 。
(2)参加少数民族语文考试考生升学总分为800分 。
4.考试时间与科目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中考招生工作的通知


(四)中考命题与施考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 , 统一使用呼和浩特市中考、结业考试试卷 , 试卷命题及民族语言试卷翻译工作由市中考命题组统一完成 。
2.中考组织施考工作由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完成 。
(五)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对象
1.具有市四区户籍(2022年3月1日前)的应届初中结业生和年龄在18周岁以下(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社会零散考生 。
2.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本人在市区初中学校具有正式学籍(2022年3月1日前转入) , 并在该校连续实际就读一年以上的初中结业生 。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原籍户口簿、市四区居住证、市四区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答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个体户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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