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中考招生工作的通知( 五 )


第二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录取结果公布与查询时间为2022年7月24日 。
6.市区农村普通高中补录完成时间:2022年7月24日
市区农村普通高中补录结果公布与查询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 。
7.公办普通高中国际班、实验班及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完成
时间:2022年7月25日
8.旗县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完成时间:2022年7月25日
9.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务必于2022年8月31日前到录取学校报到 , 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各普通高中学校依据招生录取结果和实际报到学生名单 , 按照“人籍一致”的原则 , 在2022年9月30日前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
三、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一)招生范围与对象
主要招收应、往届初中结业生
(二)学制及学习方式
实施全日制三年学历教育
(三)招生时间及方式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分春季招生和秋季招生 , 春季招生不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秋季招生采用自主招生与网上录取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招生工作:
1.自主招生学生可于5月份开始直接到志愿学校申请入学 , 学校采用自主招生的办法进行录取 , 录取结果以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
2.网上录取办法
市内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录取时间、学校情况介绍、有关网上录取规则及相关要求将提前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布 。
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 , 应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为其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
(四)专业报考要求及其他
1.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专业的不同要求 , 部分专业需进行面试、加试或体检 。学生需根据相关专业要求 , 到志愿学校进行面试、加试或体检 。
2.旗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由旗县教育局负责统筹 , 具体招生办法可参照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法 。
四、全市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
(一)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 , 在中考成绩公布后 , 另行填报志愿 , 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录取 。
(二)有关五年制高职招生的其他事宜 , 详见五年制高职招生简章 。
五、加强组织领导 , 严肃招生纪律
(一)提高政治站位 , 强化责任担当 , 严明政治纪律 , 确保在高中招生工作中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
(二)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在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 , 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 全面负责本地区中考招生工作 。
(三)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招生纪律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录取未在本市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联合招生或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 , 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借读生和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普通高中招收高三复读生 , 举办补习班;严禁学校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名义向学生乱收费 , 未经发改、教育等部门批准 , 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和超范围收费:严禁普通高中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