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新区2022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二 )


(十)真实填报相关信息 。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平台上所填报信息真实、有效 。如信息虚假错漏,将直接影响适龄儿童的正常入园 。报名结束后,监护人不能在招生平台更改志愿等信息资料 。各幼儿园负责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如要对选报本园的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进行现场核验,应提早告知现场核验时间,核验现场应做好人员错时、分流等有效措施,避免出现过度集聚情况;在疫情应急响应期间,严格贯彻与落实各项防疫要求 。
严格规范录取工作
(十一)按序录取报名幼儿 。各幼儿园应按“符合条件本区域户籍儿童—符合条件本区域有房无户幼儿—符合条件本区域持有《浙江省居住证》(IC卡式)的随迁儿童—符合条件其他随迁儿童”顺序录取适龄儿童入园,确保本区户籍儿童优先入园、随迁儿童充分入园 。公办园先于民办园完成招生及预录取工作,公办园小班新生预录取工作应在7月1日之前完成,民办园新生预录取工作应在7月10日前完成 。
(十二)严格做好学籍管理 。预录取工作完成后,幼儿园应按卫健部门规定通知家长进行幼儿体格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正式办理入园手续 。幼儿园应认真核对入园幼儿的信息采集表等材料,规范做好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幼儿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确保在园幼儿100%生成学籍信息 。
保障特殊群体入园
(十三)保障残疾儿童入园 。教育发展中心及庵东镇教办要与残联等部门做好适龄残疾儿童信息对接,落实“一人一案”入园工作要求,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到区域内普惠性幼儿园随班就读;告知中、重度残疾儿童可申请到特殊学校卫星班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园就读的要指定幼儿园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
(十四)落实优抚优待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要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及新区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统筹安排入园 。

宁波前湾新区2022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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