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分娩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产假六十天,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三孩增加产假八十天 。自新《条例》施行之日起仍未休完原《条例》规定的产假假期的女职工,可以按照新《条例》的规定享受新增加的产假;新《条例》施行之日前已经休完的,不再享受新增加的产假 。
【2022年广西产假多少天】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所以:
一孩:98+60=158天
二孩:98+70=168天
三孩:98+80=178天
推荐阅读
- 2022年第三次南宁公租房货币补贴申请截止时间
- 2022年广州公租房户型有几种?
- 2022年第三次南宁公租房货币补贴申请受理工作通告
- 南京市鼓楼区2022年热点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电脑派位日程安排
- 2022年第三次南宁公租房货币补贴申请条件及材料
- 2022年第三次南宁公租房货币补贴申请时间
- 南京雨花台区2022年民办学校电脑派位计划
- 关于提高广州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通知
- 2022年6月广州越秀区HPV疫苗到苗最新情况
- 东莞廉租房2022年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