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肥东县入学政策原文( 二 )


3.招生办法 。具体招生办法见附件 4 。
工作要求
(一)落实“双减”要求 。县教体局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实事 , 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 纳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 5 — 小组重点任务 。将落实“双减” 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学校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 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 , 把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校外培训及培训费用支出减少等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 。各学校严禁以各类特长生名义招生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 , 不得通过考试分班 , 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设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
(二)强化监督检查 。各学校严格执行《安徽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南》(皖教基〔2020〕6 号)规定 , 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 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 , 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 。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监管 , 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 ,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将紧盯招生重要时段和环节 , 通过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管 ,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教育督导室要将各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纳入责任督学督导范围 , 适时开展督导 。
(三)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 , 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 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 , 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
(四)严惩违规行为 。县教体局将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 , 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 , 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 。对于违规招生的公办学校 , 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有关负责人、通报、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 , 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 , 依法依规处理 , 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作为核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 , 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含筹设期间)不得招生 。对存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违规宣传等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 , 依法给予责令整改、追究责任人责任、吊销相关证照、纳入“黑名单”、计入年检等处理 。学校违规招生行为和网上报名系统录入率将纳入 2022 年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教育发展)内容 , 公办学校网上报名系统录入工作至 9 月底全部完成 。县教体局在局基教科、职成教办、纪检监察室分别设立举报电话 , 接受社会监督 。基础教育科电话:67711156;职成教办电话:67730037;纪检监察室电话 67730119 。
(五)广泛宣传引导 。县教体局和各学校要与新闻宣传等有关部门(单位)通力合作 , 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方式 , 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我县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 。要设立咨询电话 , 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学校要宣传在落实“双减”要求上的特色做法 ,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幼儿园、小学要提前提醒毕业班随迁子女家长办理或变换居住证;小学要面向毕业班学生及家长全面宣传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政策 , 增强学生和家长对教育改革发展形势、教育资助政策的了解 , 引导学生就近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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