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肥东县入学政策原文( 五 )


(三)严格规范招生 。各公办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时间节点、程序、办法 , 不得违规招收其他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 维护招生秩序 , 确保招生稳定 。
肥东县 2022 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为做好 2022 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 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 , 制定本办法 。
一、招生范围和学校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招生 , 第一次招生计划未满的可组织一次在县域范围内补录(仍实行网上报名录取) 。具体招生学校名单见附件 。
二、招生条件
民办学校可招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1.户籍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所在县(市)、区范围 。
2.房产 。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在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 。
3.居住证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的居住证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满半年 , 且有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
4.学籍 。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在我县实际就读且学籍在所在县(市)、区范围 , 视为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 。5.其他 。其他符合《关于做好肥东县 2022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
三、招生程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或者网上登记 。网上报名操作办法另行印发 。
(一)报名登记 。
1.网上报名 。在规定时间内 ,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独立产权房产或者小学学籍等在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 , 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 只可选 1 所民办学校志愿 。符合报名条件的显示报名成功 , 无需再进行线下资格审核 。
2.线下报名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少年 , 在网上报名系统登记并预约线下审核时间 。按照系统提示 , 携带相关材料到县教体局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
(二)招生录取 。
1.提前录取 。①直升生 。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方案报县教体局审批后方可执行 , 可根据家长意愿 , 采取直升招生的方式确认录取 。直升生录取结果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 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 , 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有关招生要求执行 。直升生资格由县教体局确定报县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 , 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②政策优待人员子女 。民办学校对我县烈士子女 , 符合特定条件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队伍人员、2020 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具体范围见附件 4-2) , 安排一定的比例单独设立招生计划提前录取 , 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具体招生办法— 17 — 由县教体局制定报县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 , 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
2.录取方式 。
(1)直接录取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 , 适龄儿童少年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招生学校 , 录取名单在网上报名系统封存 , 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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