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肥东县公办小学和初中招生入学办法( 二 )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 号)文件执行 。
4.2020 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入学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文件执行 。
5.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按照《关于修订〈合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的通知》(合人才〔2019〕10 号)执行 。
三、入学程序
(一)持我县户籍、房产、学籍、居住证的居民子女入学 。可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采取“线上登记录取,或线上预约线下审核录取”的方式招生 。
1.线上登记录取 。在规定时间内,户籍、房产、学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登记 。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审核,线上审核通过的显示登记成功,家长无需到招生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
2.线上预约线下审核录取 。在规定时间内,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和居住证满半年的居民子女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预约线下审核时间 。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招生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
3.直接线下审核录取 。老年人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登记或预约的,无需在网上登记或预约,可直接去招生学校审核材料 。
(二)其他儿童少年和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其他儿童少年和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无需在网上登记或预约,直接去招生学校审核材料 。
四、有关要求
(一)制定招生方案 。各公办学校制定详细的招生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校园公示栏等发布致家长一封信、学校招生公告等,及时公布本校招生信息,同时切实做好舆情引导和维护稳定工作 。
(二)加强招生宣传 。各公办学校要切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家长网上报名登记工作,设立专门咨询电话,耐心做好家长解释和服务工作 。县教体局将统筹做好城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实施工作,做好房产信息登记和学位信息查询工作 。
(三)严格规范招生 。各公办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时间节点、程序、办法,不得违规招收其他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维护招生秩序,确保招生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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