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电动车禁行规定


瓦房店电动车禁行规定


瓦房店电动车禁行规定
根据《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
1、2023年7月13日起,瓦房店市禁止无号牌及悬挂其他地区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2、瓦房店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通行实际可设置禁止或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的路段,若需要设置禁行或限行路段将提前向社会进行公告 。
3、瓦房店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管理,对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相关国家标准并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摩托车的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
【瓦房店电动车禁行规定】4、电动自行车应当依法办理登记,广大市民不得购买或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相关停放充电规定,安全文明行车,鼓励驾驶人驾车时佩戴安全头盔,自愿安装智能模块、投保盗抢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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