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养狗管理条例


石家庄养狗管理条例


根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域通告如下:
一、全域为重点管理区的行政区域
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二、部分为重点管理区的行政区域
(一)藁城区:1.迎宾大道以北:东至振兴北街,西至梨园东街,北至石黄高速,南至迎宾大道 。2.迎宾大道以南:东至东平街(不包含焦庄村),西至廉西大街(不包含北马村),北至迎宾大道,南至世纪大道(不包含东刘村、西刘村、城子村)为重点管理区 。
(二)鹿泉区:鹿泉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鹿泉区获鹿镇全域以及鹿泉区铜冶镇、鹿泉区上庄镇、鹿泉区开发区的全域为重点管理区 。
(三)栾城区:衡井公路以南,柴武大街以西,环城西路以东,张举路以北合围区域以及复兴大街以东、南三环以南、308国道以北、阳光大道以西(含大营路以北、三民路以南、阳光大道以东的卓达太阳城学校和卓达太阳城别墅区)为重点管理区 。
(四)循环化工园区:石化街(工业西街)以东、塔西大街以西、建石南路以北、与藁城区交界线以南为重点管理区 。
三、自行划定重点管理区的行政区域
其他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重点管理区的具体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
【石家庄养狗管理条例】本通告自2022年6月15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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