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流程:
申请人达到规定分值的,可向本人拟落户地区公安机关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收到申请材料后,承办人员应当当场查验 。材料齐全的,应当立即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
区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同时将申请人资料录入积分落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出具初审意见 。
市公安部门应当在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职责分工转送相关部门审核 。相关部门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安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
区公安机关对积分信息管理系统中通过相关部门的减分项审核,总积分已达100分以上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 。
【南京积分落户审核要多久】?点击查看:积分落户申请地点
推荐阅读
- 南京积分落户必须有房子吗
-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其他低风险地区来南京人员需要隔离吗?
- 上海来南京人员需要隔离吗
- 哪些地区来南京需要进行隔离?
- 上海来南京人员需要进行隔离吗?
- 6月12日发布 南京市出行防疫政策措施
- 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来南京会被隔离吗?
- 南京江宁水费减征期间收费价格标准
- 南京江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减征水资源费期间用水价格表
- 南京江宁减征水资源费期间水费价格表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