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组合贷款在哪种情况下会被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


长沙公积金组合贷款在哪种情况下会被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


【长沙公积金组合贷款在哪种情况下会被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1、借款人无正当理由停缴住房公积金的;
2、不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人采取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贷款的;
4、抵押物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抵押物的;
5、借款人违反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经管理中心或商业银行指出仍不予纠正的;
6、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7、其他由于借款人原因,影响借款偿还或损害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利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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