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桂林市七星区幼升小招生政策公告( 三 )


(四)确定报名方式 。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信息登记和报名 。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的指导下报读义务教育学校时 , 可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的其中一类进行唯一志愿填报 , 不能兼报 , 且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招生入学电子平台上统一信息登记 。民办学校在接受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 , 不得以选拔、筛选为目的对适龄儿童少年设定任何限制性报名条件 。
(五)规范录取办法
1.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录取 。民办学校录取工作与公办学校首次录取同步进行 , 并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
2.直接录取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 , 应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 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
3.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的 , 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 民办学校要统一使用市教育局开发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 。录取时 , 由电脑随机录取系统为每个报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随机派发一个录取顺序号 , 并根据招生计划 , 按照录取顺序号依次录取 。对于因学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 , 可以按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 。未被电脑随机录取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自行放弃就读资格的学生 , 由区教育局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并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置入学 , 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随机派位过程要邀请公证机构、新闻媒体、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 , 确保录取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
4.在进行资格审核和公示后 , 民办学校可在招生计划内直接录取举办者子女、本校及所隶属高校在职教职工子女、配建小区居民子女 , 超过招生计划的 , 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
五、其他情况说明
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 , 七星区全面实行“不动产(房产)学位锁定”政策 , 即在校生入学使用的不动产(房产)全部锁定 。
(一)对公办小学适龄学生入学使用的不动产(房产)实行锁定 , 一套不动产(房产)小学锁定6年 , 占用不动产(房产)学位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 , 除非是与该学生同一法定监护人的直系兄弟姐妹(前提是申请入学时该学区房产权持有人或承租人为该生法定监护人) , 否则不能被其他学生用于申请学位(含该学区房产权持有人或承租人已变更的情况) 。如使用祖辈房产 , 该不动产(房产)只能用于一个子女的小孩(含直系兄弟姐妹)申请学位 , 入学后该不动产(房产)实行锁定 。锁定期间其他子女小孩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
(二)不动产(房产)学位的学生毕业或转出后 , 不动产(房产)锁定解除 , 可用于再次申请学位(如有直系兄弟姐妹在读的相应延期到其毕业或转出) 。
六、工作要求
(一)贯彻落实本地户籍学生入学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家庭实际住址为依据 , 以“划片招生 , 免试就近入学”为总原则 , 在人口集中或学位不足区域 , 可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合理制定入学排序规则或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形式录取 。外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统筹安排 , 相对就近”为原则的精神 , 各小学要充分挖掘潜力 , 接收符合政策的外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 在班额不超过限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的条件下 , 不得拒收符合政策的外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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