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连江县初中招生政策( 二 )


(四)民办小学毕业班学生回公办初中升学
民办小学毕业班学生若回公办初中升学,属县内户籍的,按“升学办法”第(一)点或第(三)点规定安排升学;属县外户籍的,按“升学办法”第(一)点规定安排升学 。
(五)留城生升学
户籍不在我县凤城、敖江镇,现在我县城区九所公办小学[实小、二实小、三实小、附小、二附小(不含少数民族班)、三附小(不含辖区内村小校)、文笔小学、鲤鱼山小学、温泉小学,下同]就读且具有学籍(生籍一致)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如需在城区公办初中就读,由家长向毕业小学提出申请,经县教育局批准后,予以统筹安排升学 。
(六)特殊群体升学
不在我县城区九所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属“连江县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第三点”中规定对象的,需在我县公办初中就读的,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统筹安排升学 。
(七)外籍儿童升学
不在我县城区九所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属“连江县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第四点中规定对象,需在我县公办初中就读的,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统筹安排升学 。
(八)连江华侨中学少数民族班招生
为促进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连江华侨中学除优先招收二附小少数民族班学生外,继续面向全县招收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 。
6月21日0时——6月27日24时,我县户籍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的学生,通过“连江县招生系统”填报志愿;7月4日0时-7月8日24时,外地回来升学的我县户籍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通过“连江县招生系统”填报志愿 。
(九)连江一中初中部招生
1.报名条件
凡持有凤城镇(含温泉社区、温麻社区)户籍,且其父母(或祖父母)持有相应住宅100%产权的“两证齐全”小学毕业生(含符合“连江县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第三点中规定对象的),均可报名参与连江一中初中部摇号录取 。
2.招生计划数及分配
2022年初一年级计划招生新生300名 。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文笔中学、黄如论中学、连江一中鲤鱼山分校等四个片区根据本片区内符合条件的生源数量,按比例分配连江一中初中部的招生计划(名额) 。
3.招生办法
上述四个片区内符合条件且有报名连江一中初中部的小学毕业生在本片区招生计划内录取;若本片区报名人数未超过本片区连江一中初中部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剩余学额在摇号前按其余片区符合条件的生源数量比例分配剩余学额;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实行公开摇号随机录取;摇号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
4.招生程序
6月21日0时—6月27日24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在我县小学毕业的学生,通过“连江县招生系统”填报志愿;外地回来升学的小学毕业生,7月4日0时-7月8日24时,通过“连江县招生系统”填报志愿 。
7月15日,本片区报名人数未超过本片区招生计划数的完成第一轮招生 。
7月18日,本片区报名人数超过本片区招生计划数的进行摇号招生 。
(十)民办初中招生
严格按照《福建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执行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落实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只减不增”任务 。全县各民办初中按照压减后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工作 。
1.招生办法
①民办初中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可单列录取外,所有报名人员实行摇号随机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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