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限+下限 四川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上限+下限 四川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上限: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全口径工资的300% , 即20355元/月
下限:全口径工资的60% , 即4071元/月 。
基数参考:四川省统计局公布2021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工资”)为81420元 。
温馨提示
【上限+下限 四川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各用人单位应按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据实申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 职工个人实际缴费工资在本通知公布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内确定 。全省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 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 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由各地继续按现行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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