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二 )


2.考生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 。其中,统一高考科目中语文、数学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外语满分150分,其中听力部分30分、笔试部分120分,2025年、2026年仍延续现行计分办法,自2027年起听力成绩计入外语成绩总分 。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使用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
3.招生录取 。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自2025年起,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学科专业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 。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方可报考该专业(类);没有明确选考科目要求的招生专业(类),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应提前向社会公布 。
(2)录取批次和录取办法 。自2025年起,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依据考生总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相关体育、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文化课总成绩及相应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
(四)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
健全与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符合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 。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其中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比例,坚持分类考试作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同时保留高职院校通过统一高考招生的渠道 。分类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春季进行 。进一步完善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 。宣传、网信、编制、保密、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分工协作,形成改革合力 。各地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整体设计、统筹谋划,确保实效;要成立相应协调机构,深入研究解决改革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强化对市、县级政府履行相应职责的督导 。
(二)强化条件保障 。各地要建立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长效机制,为高考综合改革提供政策支持,全力保障高考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要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加快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大力加强普通高中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普通高中教师培养和补充机制,加强统筹调剂,满足走班教学需要;加快推进省级命题基地和命题队伍建设,加强招生考试机构、招生信息化和标准化考点建设,提高试题命制与考试管理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
(三)推动配套改革 。各级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高考综合改革上连高等教育改革、下引基础教育改革的“枢纽”作用,统筹谋划配套改革,组织引导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学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要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标准,有序推进普通高中选课走班,创新教学管理和班级管理模式;要建立健全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强化对学生的生涯指导,正确引导学生选课选考,提高学生自我规划、自主发展能力 。普通高等学校要积极适应人才培养和高考综合改革的新要求,加强招生选拔机制建设,科学合理确定选考科目要求,改革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着力加强优势、特色和紧缺专业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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