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民办 2022宁波市江北区初中招生政策


公办+民办 2022宁波市江北区初中招生政策


2022宁波市江北区初中招生政策(公办+民办)
公办初中招生
公办初中招生坚持“初中小学校校对口”的原则 。根据区教育局当年度核定的招生计划,各学校在确保接纳对口小学毕业生后,有空余学额的可接纳在本校对口小学服务区内“户、房一致”的小学毕业生 。
1 .区内各公办学校六年级学生(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
2 .具有江北区户籍,目前在江北区以外小学就读的,现要求回江北区就读初中的小学六年级学生,需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3 .在江北区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学生若要求跨区(返乡)回户籍地初中就读,需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填写《江北区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申请表》,毕业小学应及时将申请表和学生基本信息表盖章后转交学生 。宁波大市内要求跨区回户籍地就读初中的江北区六年级学生,需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
4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由区教育局依据相关政策统一安排入学 。
民办初中招生
民办初中招生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实施审批地管理,在学校审批机关所在的行政区域内招生;实施公民同招,报名超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如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直升名额的,多余名额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招录 。升入民办初中就学的具有本区户籍的六年级学生,如果今后因故要求转回到户籍所在地初中就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青藤书院初中部除了招收服务区内“户、房一致”的学龄儿童外,2022年继续按原方式招生 。
1 .招生对象:符合江北区公办初中招生报名条件,且在报名时已具备报名条件 。
2 .报名方式:参照公办初中报名方式 。
【公办+民办 2022宁波市江北区初中招生政策】3 .志愿填报:公办或民办学校只能选报一类,不能兼报 。选报民办学校的,可以在报名地行政区域内招生的民办学校中一次性最多填报2个志愿 。
4 .录取方式:民办学校招生时,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上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其中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随机派位(7月9日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后,因录取学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的学位空额,允许一定时间内,在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有意向的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和已有兄(姐)在读的二孩、三孩中进行补录 。
选报江北区内或市本级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六年级学生,按公办初中招生办法录取;选报江北区外民办初中(不含市本级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六年级学生,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区内初中(含原就读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不再接纳,由报名地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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