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二 )


(七)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但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经审核后,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确认 。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由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
原文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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