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电动车上牌一件事联办服务指南


温州电动车上牌一件事联办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车辆技术参数符合公安部、工信部车辆上牌公告的国产机动车以及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车辆技术参数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进口机动车
服务对象:个人,法人,允许个人代办
二、国家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公安部 2012-09-12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05-01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
三、数量限制:1辆机动车只能申请1次 。
四、受理条件:机动车符合国家标准及工信部产品公告
五、禁止性要求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机动车排放标准不符合环保规定的 。
六、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机动车的来历证明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纸质或电子
必要

代理人身份证明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机动车进口凭证
纸质或电子
必要(进口机动车需提交)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或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于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或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需要提交 。)

浙江省公务用车购置指标证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时需要)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纸质或电子
必要(支付宝缴纳)

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未注册登记机动车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需要提交)

授权委托书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车船税纳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相关主管部门对车辆使用性质的批准文件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七、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办理地点: 温州各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服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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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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