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二荣军医院军人及其直系亲属医疗优惠政策( 二 )


六、其他事项:
(一)烈属参照荣立一等功优待对象减免标准执行;残疾军人参照荣立二等功优待对象减免标准执行 。
(二)因异地因素不能及时进行医保结算的优待对象 , 参照本地优待对象减免标准执行 。
(三)本办法至印发之日起施行 , 试行一年 。
【广东省第二荣军医院军人及其直系亲属医疗优惠政策】(四)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广东省第二荣军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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