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玉泉区幼升小政策2022年


呼和浩特玉泉区幼升小政策2022年


玉泉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小学入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基(2022)13 号)和《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呼教办字(2022〕3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 2022 年小学入学招生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 。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规范招生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
【呼和浩特玉泉区幼升小政策2022年】(四)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 。
(五)坚持划片招生,保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 。
二、入学办法
(一)信息采集
适龄儿童的网上注册和信息采集是我区小学生入学的首要条件,凡不参加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被视为在本地区没有入学需求 。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学生要按照操作要求真实、准确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采集 。
(二)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市四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
2.在玉泉区合法稳定居住、市四区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三)招生办法及条件
根据“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采集的适龄儿童信息情况,结合我区实际,合理划定入学片区,依据招生顺序,优先安排本区户籍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然后再根据学校招生规模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
1.具有市四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需具备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
(1)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要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住宅)地址要一致(以下简称“两个一致”要求户主和房产所有人均为法定监护人 。文件中所表述的房产是指单独所有,不包含共同所有,且要求实际居住) 。
(2)对出生报入并随其父母一方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且户籍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双方在本市无其他房产),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
(3)居住公房未参加房改和自建住房未能办理房产证且在市四区无其他住房(户籍地址与房产所在地一致,以市不动产中心房产登记信息为准)的适龄儿童,经学校核准,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
(4)因拆迁原因法定监护人在市四区无固定房产,按户籍地入学(以市不动产中心房产登记信息为准),回迁户需提供回迁协议书等原始证明材料;无回迁协议的在其现有住房或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
(5)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确认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以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住宅)地址为准 。
(6)已入住新购房屋但暂未办理房产证、小产权房且未迁移户口的家庭,凭购房合同、正式发票或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等有效证明材料,按适龄儿童在已入住的新购房屋(住字)地址就近入学 。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应提供市不动产中心综合档案室出具的抵押证明材料 。
(7)未随法定监护人落户的适龄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入学 。
(8)随法定监护人一方投靠亲属或租房落户以及集体户等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本市有固定房产的,按照房产所在地就近入学:法定监护人本市无固定房产的按户籍地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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