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翠亨新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


中山翠亨新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


中山市翠亨新区2021年3月9日发布:关于《中山翠亨新区关于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
中山翠亨新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
(一)创业条件
1.第一类至第五类人才不超过65岁(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不限年龄),第六类人才不超过55岁(以申报日期计算);
2.引进人才创办的企业符合新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3.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有产业化开发潜力,前景广阔;
4.能够组建一个由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组成的创业团队,团队核心成员中至少2人全职在新区工作,默认为团队第一、第二核心成员;其余核心团队成员可选择全职或平均每年兼职在新区工作3个月以上;
5.项目资金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项目的实缴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实缴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且项目获得风险投资人民币不少于300万元;
6.企业全职职工不少于5人或企业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7.本人为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在新创办的企业中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且在企业实际权益性持股30%以上(若企业在上一轮融资中估值超过2亿元的,本人持股比例应不低于20% ,若企业在上一轮融资中估值超过3亿元的,本人持股比例应不低于15%) 。
(二)创新条件
1.第一类至第五类人才不超过65岁(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不限年龄),第六类人才不超过55岁(以申报日期计算);
2.与新区引进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聘用协议且在引进单位全职工作(第一类至第三类人才、外籍人才每年在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3.申请人在新区引进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已退休人员和从高校、科研院引进的人才按事业单位管理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
(三)柔性引才
1.属于新区重点发展领域及战略性新兴发展产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能领衔引进单位核心攻关项目,解决核心技术或操作难题;
2.与新区引进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聘用协议;
【中山翠亨新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3.每年在引进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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