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企业“以工代训”人员名册


中山市企业“以工代训”人员名册


中山市XX企业“以工代训”人员名册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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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企业“以工代训”人员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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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名册可顺延)
点击下载:中山市xx企业“以工代训”人员名册模板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培训补贴申领
1、培训报备
企业招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规定开展以工代训的,向参保企业所在地人社分局报备,并提供“以工代训”培训计划、学员名册(附件13、14) 。
2、补贴申领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培训结束后6个月内,企业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参保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银行基本账户;就业困难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就业困难人员的相关证件信息,并提供以工代训考核记录,向参保地人社分局提出申请 。
人社分局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培训补贴申领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支付补贴资金 。
员工属就业困难人员的,如企业已申领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则不再重复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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