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标准 2022江西各类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二 )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象: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
标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货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货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货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超出标准部分不子补偿、代偿或减免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对象: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 。
江西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象:从2017届毕业生起,对到江西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中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货款代偿;
标准:本科毕业生每学年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12000元 。
研究生教育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对象: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标准:硕士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每生每年30000元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对象: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标准: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每生每年13000元 。
江西省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对象:在江西省高校入学的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标准:硕士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每生每年10000元;
比例:硕士40%,博士70% 。
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
对象: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读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及延期毕业研究生不参加当年政府奖学金评审;
标准:硕士每生每年10000元,博士每生每年20000元;
人数:硕士500人,博士25人 。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社会资助)
滋蕙计划
对象:全省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
标准:录取省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录取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励耕计划
对象:全省公办及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特教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在岗专任教师(含特岗教师)和两年内因病离开教学岗位的家庭经济困难教师,优先资助长期就职于乡村学校的教师 。资助对象分为一般资助和重点资助,其中重点资助对象指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以及因见义勇为等行为导致重伤、残疾甚至牺牲的教师 。
标准:一般资助每人1万元,重点资助每人2-5万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2-3万元,因见义勇为等行为导致重伤或残疾的教师4万元,牺牲教师5万元) 。重点资助人数不超过资助总人数的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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