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庐江县中考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三 )


6.民办普通高中对外招生 。
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普通高中未完成审批地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对县外市内招生 。
7.补录工作 。
县招生办将公布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补录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未录取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实行征集志愿录取 。补录办法由县招生办另行制定 。
(二)中等职业学校
2022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实行网上招生 。具有办学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都须进入统一招生平台,未进入招生平台的招生学校和专业不得招生 。录取原则、条件、办法等另行通知 。
五、有关要求
(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招生学校要增强服务意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按时间、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要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有关招生政策,积极通过校园网、橱窗、班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及微信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全面宣传政策,尤其是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条件、网上填报志愿、平行志愿录取办法等,耐心做好解释和具体指导工作 。对考生报考资格、政策性加分、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等条件要严格审查,确保准确无误 。
(二)自主招生学校要围绕办学特色,科学制定招生实施方案 。严格审核报名资格,科学设置测试项目,按照招生实施方案组织专业考核,确定合格人数 。建立并完善责任制度、公示制度、申诉制度,增加信息透明度,保证招生办法、过程和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 。招生办法、预录名单要在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校园内公示3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三)各校要正确指导考生及家长填报升学志愿,让其在填报志愿前充分了解填报学校的办学特色、管理方式(如庐江二中实行全封闭寄宿制管理、庐江三中委托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发展集团管理)、收费标准等事宜 。要指导考生根据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中考成绩、兴趣爱好、学习潜质等因素,合理填报升学志愿,免受社会机构或个人的虚假宣传误导 。民办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办学成本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发改委(物价管理职能)批准后执行 。经批准后的收费标准,要写入招生简章及入学须知等宣传材料,学校须严格按标准分学期收取有关费用,严禁收取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 。
(四)没有下达招生计划、不具备中职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招生专业,一律不得进行中职招生、不得与高职院校合作举办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 。各中职学校要根据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积极调整专业结构 。要加大社会急需专业的招生,对于社会需求饱和或毕业生就业率较低的专业,控制招生规模 。要不断创新招生模式和教学方式,积极面向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符合学历教育要求的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等群体招生 。
附件:
2-1. 庐江县2022年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
2-2. 庐江中学“筱湘创新班”招生方案 。
2-3. 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
附件2-1
庐江县2022年普通高中和中专、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2022庐江县中考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2-2
庐江中学2022年“筱湘创新班”招生方案
一、创办背景
安徽省庐江中学始建于1903年,由清末举人卢国华(1866—1927,字筱湘)创办,时名“庐江中学堂”,后几易其名,1952年更名为“安徽省庐江中学”并沿用至今 。为纪念卢国华先生,庐江中学校园内建设了“筱湘湖” 。为推进“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背景下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进一步弘扬“集体陶镕、砥砺切磋、以求进益”的庐中精神,培养新时代杰出人才,继续举办庐江中学2022级“筱湘创新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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