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庐江县中考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二 )


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录取后,对未完成的计划调整为统招生计划,由县教体局收回集中使用 。
第二批次为市示范高中(不含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 。
第三批次为一般普通高中 。
(一)普通高中 。
1.录取原则 。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
2.录取条件 。
录取普通高中,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我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其中,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自主招生(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的考生须达到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4个C等级及以上(省示范高中须达到4个B等级及以上) 。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生、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普通高中要求相同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照考生中考总分、学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 。
3.录取方法 。
先对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顺序位 。再进行投档、录取,即首先根据考生中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的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仍相同的按中考文化课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体育、理化生实验两科目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文化课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课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招生采用计算机投档方式,依照顺序位从高到低,对考生按平行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录取 。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一次性补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
4.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安排、填报条件 。
(1)计划安排 。
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不含自主招生)的85%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在我县报名参加中考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分解到县内各初中学校 。符合条件的全部单报生视为一所学校考生分配指标到校生计划 。各初中学校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待考生资格审查结束后予以安排并公布 。
(2)填报条件 。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指标分配向乡村初中和薄弱学校倾斜”的规定,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分配到学籍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 。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对因军队转业等政策性特殊原因从县外随迁转学到我县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因布局调整、学校因灾受损分流等原因,就读学校有调整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县内转学和初中阶段“人籍分离”学生),可填报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 。与所在学校具备填报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资格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适用相同录取规则 。其中,因军队转业等政策性特殊原因从县外随迁转学到我县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如被录取,不占用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 。
5.庐江中学“筱湘创新班”,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庐江三中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等自主招生 。
(1)庐江中学2022级“筱湘创新班”计划招生40人,招生方案见附件2-2 。
(2)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实施办法见附件2-3 。
(3)市区两校招生 。合肥二中面向四县一市招收美术特色班50人,考生中考总成绩须达到合肥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90%,由学校根据专业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合肥十中承办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面向全省自主招收80名应届毕业生,招生办法咨询合肥十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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