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江高校解读:浙江财经大学( 二 )


第十八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按当批次招生数的1:1确定调档比例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
第二十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浙江省生源普通高考总分位次号列全省前15000名(含)的进档考生,在学校类内专业分流时,确保分流到学生申请的第一个专业;普通高考总分位次号列全省前18000名(含)的进档考生,在学校类内专业分流时,确保分流到学生所申请的前两个专业的其中一个 。
以上符合条件的新生入学后须向本科招生办提交位次号证明 。
第二十二条 对高水平运动员、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地方专项、“三位一体”、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该类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成绩,学校采用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美术)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 。艺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排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 。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华侨港澳台以及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录取等相关工作按照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第二十六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高考录取的新生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才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10余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40%以上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积极拓展学生勤工助学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同时,学校还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部分学生给予国家免息贷款,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录取结果在浙江财经大学校园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zufe.edu.cn,或招生主页http://zs.zufe.edu.cn,或微信公众号“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 。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电话:0571-89875167、89878890 。


浙江高考早知道摘录


浙江财经大学2021年
在浙江普通类平行投档
专业分数线(含计划数、位次)

2022浙江高校解读:浙江财经大学


注: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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