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诉讼时效最新规定3年 保证诉讼时效多长( 二 )


七在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撤销权的相应范围内 , 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零二条规定 , 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 , 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八《民法典》删除了《担保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规定 ,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 , 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 , 减轻债务的 , 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 , 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 , 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 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而《担保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 , 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 , 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 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 , 按照约定 。
由以上情况可见 , 《民法典》对现有保证合同法律制度作了较大的调整 。作为保证人 , 需要及时掌握《民法典》有关保证合同的上述新规定 , 在提供保证时尽可能在保证合同中对以下事项加以明确约定:
一、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事项的披露义务 。
为确保保证人在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相应范围内不承担保证责任的利益 , 保证人有必要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权人、债务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事项的披露义务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
二、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之具体内容 。
在此情形下 , 应区别金钱债权、非金钱债权 , 有息债权、无息债权等 , 分别加以明确约定 。
三、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对保证人的通知时限及违约责任 。
【保证诉讼时效最新规定3年 保证诉讼时效多长】虽然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 , 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 但是 , 对这种通知法律没有规定其做出时限 , 因此 , 在保证人提出未通知抗辩时 , 债权人是随时可以加以通知的 。也就是说 , 该项抗辩更多的是流于形式 , 没有多大实质意义 。考虑到债权转让实质上已涉及到主债权债务合同主体的变更 , 保证人当然对此具有重大利益 , 因此有必要在保证合同中对此予以明确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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