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要怎么判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要判几年

今年7月, 内蒙古判决了一起和“防卫过当“有关的案子,被告方家属认为此案和江苏昆山市的“龙哥反杀案”一样,也应该是“正当防卫”,但死者一方则坚决不认同“正当防卫”的说法 。
死者是61岁的王生娃 。2017年2月2日凌晨4点,王生娃潜入托克托县新营子镇坝上村村民郭三祥家中对其头部连砍三斧,被郭家女婿王铁柱、亲戚王玉成发现后,又用木棒和双响炮攻击二人,最后反被二人打死 。今年年初,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二人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7年 。半年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之后他还在继续攻击他人,所以二人才会反击,没想到会打死人 。”王玉成的儿子王延青说,王生娃是故意杀人,如果没被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但王生娃家人对此并不认同:“正当防卫还能把人活活打死?他们才是故意杀人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了解到,王玉成一家已经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
法院判决
本属正当防卫,但倒地后继续殴打超过必要限度
因年轻时与村民郭三祥存在纠葛,2017年正月的一天晚上,王生娃潜入了郭三祥家 。呼和浩特市中院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案发的2月2日凌晨4点左右,王生娃用砍斧将正在炕上睡觉的郭三祥头部连砍了三斧 。
同屋的亲戚王玉成听见动静,发现郭被砍伤,就呼喊郭三祥的妻子乔巧莲、女婿王铁柱 。三人查看完郭三祥的伤情后,便在院里寻找行凶者,最后在炭堆发现足迹 。这时躲着的王生娃用木棒和双响炮攻击三人,王铁柱和王玉成随即用木棒、扫帚等物连续击打王生娃,致使其身体多处受伤,后抢救无效于2月4日死亡 。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的尸体检验鉴定称,王生娃死于多发性骨折和软组织损伤引起的失血性休克、合并颅脑损伤 。而伤者郭三祥的面部损伤评定为重伤二级 。
一审认为,死者王生娃持凶器潜入郭三祥家,将其面部砍伤,属于故意伤害 。之后王铁柱、王玉成在自家院内制止王生娃的不法侵害,本属于正当防卫 。但在防卫过程中,持械击打其身体造成了死亡的严重后果,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减轻处罚 。
内蒙古高院也认为,二人将王生娃击打倒地后并未放弃殴打,直到其不能动弹,最后造成死亡,是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 。最后判处王铁柱有期徒刑十年,王玉成有期徒刑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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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书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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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书部分内容
被告儿子说法
1
木棒是从对方手里抢的,
我父亲还劝大家不要打头
王玉成的儿子王延青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2017年2月1日是农历正月初五,王玉成到郭三祥家中走亲戚,2月2日凌晨王玉成睡梦中听到叫声后,看到同屋的郭三祥满头是血,便用枕巾帮助其止血,同时呼喊郭妻乔巧莲,及她的女儿郭英、女婿王铁柱 。
王延青说,他们以为凶手已逃离现场,就在院子里保护现场脚印,在等待警察和救护车的时候,突然有人从存放炭等堆放杂物的阴暗角落里,扔东西出来打他们,他们这时才知道凶手没有走 。
据王延青描述,对方将事先准备好的一捆二踢脚炮,点燃扔了出来,炸到了王玉成,又用木棒砸向乔巧莲,女婿王铁柱用胳膊架住了木棒,才得以夺过木棒进行反击 。王延青认为这和昆山龙哥反杀案是有相似之处的,于海明之前也是被龙哥砍,之后捡起掉落的刀进行反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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