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1号)文件规定 ,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 , 自2021年7月1日起 , 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92元提高到200元 , 即每人每月提高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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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青岛市自2010年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 , 已先后6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 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比国家标准高107元 。201 9年青岛市还建立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予以适当倾斜政策 , 65- 74岁、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 , 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5元、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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